常用的尸体检验方法,如尸表检查、系统全面的尸体解剖(同时剖开颅腔、胸腔、腹腔)和皮肤、 肌肉、重要脏器的常规显微镜观察在确定死亡原因、死亡方式、死亡时间和推断致伤物的种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当前,犯罪手段日新月 异,上述常规的尸体检 验方法时常难以满足检案的需要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电子显微镜、荧光显微镜、组织化学和免疫组织化学技术,已被用于检验实践,能够发现和证明常规检查所 难于解决的问题。例如较轻微外力作用于头面部可导致原发性脑干损伤死亡,但用常规方法难以找到脑干损伤的客观证据,因而常常会被当作是猝死。但应用免疫组 织化学方法进行神经微丝、髓鞘碱性蛋白、纤维蛋白原、纤维联结蛋白染色,可观察到脑干部位神经轴索、神经髓鞘、神经元细胞膜通透性有无损伤性改变,可为此 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提供令人信服的客观证据。体内弹头碎片和残留物、电流损伤局部的金属微粒、工业意外和化学烧伤或爆炸引起的病变以及其他职业病或医疗措 施在体内遗留某些化学物质的沉着等,可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分析加以鉴定。在鉴定是否溺死案例中,利用各种离子分析法研究死者左右心腔中血液的差异或掺入 血中的微量元素等新技术,也逐渐应用于检案实践。